公告日期:2026-04-24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行业发展状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同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 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 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1)根据独立董事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及市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独立董事的工作量和专业性,独立董事津贴为 4 万元/年,于每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后发放,无须考核。
(2)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收入、社保待遇等,因行使职责产生的交通、差旅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2. 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2)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先考核再兑现,且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再领取董事职务薪酬;同时担任多个管理岗位的,就高发放,不再重复领取岗位薪酬。
(4)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职务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依据其具体任职岗位职责,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同行业薪酬水平和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
四、其他说明
1. 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
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
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和履职考核情况计算并予以发放。
3.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董事
薪酬(津贴)方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4.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服务,
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市场薪酬水平变动以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战略等调整薪酬标准。
5. 本方案未尽事宜,或方案内容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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