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贾明琪
作为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行使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发展情况,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本人于 2025 年 1 月27 日第十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 2025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贾明琪,1965 年出生,中共党员,复旦大学经济学硕
士,2014 年 2 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曾在兰州大学管理学院任助教,现聘兰州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会计学专业教授,财务会计学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会计学专业硕士(MPAcc)研究生导师、工商管理硕士(EMBA/MBA)导师,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专业导师。2022 年 7 月 29
日至 2025 年 1 月 27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
任何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
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1 次股东会,
本人均亲自出席,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
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对董事会审
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并发表意见。
(三)维护投资者权益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要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前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切实
履行监督职责,本人积极与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公司年度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业务经营情况等进行及时沟通,了解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全面深入了解审计工作的真实情况,对年审会计师在年报审计过程中的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审计应对策略、审计过程中需关注的问题、上年审计风险点、关键审计事项和审计应对等情况进行沟通,认真履行了相关职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支持配合情况
本人除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外,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还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途径全面了解、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为董事会及管理层科学决策提供专业依据。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一如既往支持本人的工作,为本人
履行职责提供便利的会务、通讯、人员安排等条件。在本人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
特别关注关联交易必要性、客观性、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审议程序是否符合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未发现 2025 年
关联交易事项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履行承诺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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