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01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 2025-039 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山煤国际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
款进行修订。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该事
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序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条款
号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人。 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以全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换。
1 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定代表人。 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一百五十五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 第一百五十五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
职权: 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
会会议; 会会议;
2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发行的股票、公司债 (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及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应由公
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序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条款
号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
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
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
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