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审计机构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0月31日成立,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的首席合伙人为邓超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有合伙人52名,注册会计师281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46名。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均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截至2025年末,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截至2025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1.独立性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处理5次、自律惩戒3次、纪律处分2次。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续聘公司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2025年度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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