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审计机构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1.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0月31日成立,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的首席合伙人为邓超先生,截至2025
年12月31日,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有合伙人52名,注册会计师281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46名。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2025年4月27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对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及专业能力进行了审核,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1月26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一次会议,对审计项目团队和时间安排、重点关注领域和审计方案、独立性等相关事项与公司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2026年3月2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实施情况、审计工作进展及重点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6年4月22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2025年度审计结果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执业能力及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规范执业,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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