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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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持续关连交易
持续关连交易
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四日,本公司与HOEL订立HOEL持续关连交易主采购协议,当中卜
蜂莲花集团将向HOEL集团采购相关产品。
上市规则之涵义
因持续关连交易之建议年度上限及若干百份比率分别高於10,000,000港元及高於5%,该
等交易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符合有关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
一般事项
独立董事委员会已经组成,并就HOEL持续关连交易主采购协议之条款及持续关连交易
(包括建议年度上限)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已获委任就有关事宜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持续关连交易(包括建议年度上限)进一步资料;(ii)独立财务
顾问之函件;(iii)独立董事委员会之推荐意见;及(iv)召开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之通函,将於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或以前寄发予股东。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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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连交易
背景
兹参照二零一三年公告及二零一三年通函有关(其中包括)本公司与HOEL订立之二
零一四年采购协议,当中卜蜂莲花集团向HOEL或其相关企业采购相关产品。
由於二零一四年采购协议将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到期及本公司拟继续项下
之交易,本公司(作为采购方)与HOEL(作为供应方)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四日订
立HOEL持续关连交易主采购协议。
HOEL持续关连交易主采购协议
(a) 主体事项
卜蜂莲花集团任何成员采购之相关产品。
(b) 年期
HOEL持续关连交易主采购协议将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并将继续生效
直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c) 定价政策及付款条款
相关产品之价格透过订约方按公平合理原则参照该相关产品不时之市价之公平商
务谈判而厘定。卜蜂莲花集团向HOEL集团采购之相关产品价格将不逊於与独立
第三方在相似交易中所获得之价格。厘定价格之程序因应相关产品之种类而有所
不同。对於无品牌产品,卜蜂莲花集团定期收取供应商(包括HOEL集团)之投
标或报价。卜蜂莲花集团比较不同供应商(包括HOEL集团)之投标或报价及以
最少三家或四家其他独立第三方供应商之相同数量之相同或相若标准之产品比较
及按该比较作出采购决定。此过程将可确保若HOEL集团成员获选为供应商,卜
蜂莲花集团支付从HOEL集团所获得相同数量之相同或相若产品之价格将不高於
从独立第三方供应商所获得之价格。至於由HOEL集团分销「CP」品牌之品牌
产品,卜蜂莲花集团将自行符合卜蜂莲花集团支付之价格将不逊於HOEL集团给
予其他采购方之价格。
信贷期一般为交货後最多60日,或以其他不时普遍接受之市场条款而厘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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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年度上限及过往数字
过往数字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一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之财政年度及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
十日止六个月由卜蜂莲花集团根据二零一四年采购
协议下支付之过往数额分别为人民币146,900,000
元、人民币97,100,000元及人民币37,400,000元,
占卜蜂莲花集团於同期之总商品采购约1.6%、1.1%
及0.9%
年度上限 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财政年度之
建议年度上限,分别为人民币119,200,000元、人民
币134,700,000元及人民币152,200,000元
年度上限之厘定基准 (1) 参考根据二零一四年采购协议下卜蜂莲花集团
过往之采购值;
(2) 经考虑中国消费物价上升(参考截至二零一七
年、二零一八年及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每个财政年度之市场预测消费物价指数分别
约为每年 2%)预期相关产品之价格上调;及
(3) 卜蜂莲花集团预期之业务增长为每年6%至7%,
基於已计划在截至二零一七年、二零一八年及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每个财政年度分
别每年开设六至八家店舖及生鲜食品产品之预
期销售增加带来预期同比店舖销售增长。
订约各方之资料
本公司乃一家投资控股公司,其附属公司於中国主要经营大型超市业务。
HOEL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及由CPG间接全资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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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连交易之原因
卜蜂莲花集团按二零一四年采购协议向HOEL之相关企业采购商品。由於此长期商业
关系,此等HOEL之联系人士可以有效率的方式向卜蜂莲花集团稳定供应相关产品,
而卜蜂莲花集团亦可享有不逊於从其他供应商所获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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