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刘怀镜)
作为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东黄金”)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依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履行守法合规、保持独立、客观求实、严于律己、忠实守信、勤勉尽责、有效监督、专业精进的道德规范,深度参与公司治理,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主要从事企业管理及法律相关工作,在公司治理领域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汇报如下:
刘怀镜,男,汉族,1966 年 8 月生,工商管理硕士和法
律学士,具备较丰富的上市公司董事以及法律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中国香港律师以及英格兰和威尔斯律师,中国香港董事学会资深会员。曾任太睿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中国恒泰集团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中昌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上市)、正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兆科眼科有限公司(香港上市)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
出席,会议出席率和参与决议事项表决率均为 100%;公司召开股东会 8 次,本人出席 5 次。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进行了仔细核查,并主动参与相关议案的讨论,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本人独立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未对股东会议案提出过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年,本人参加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 4 次、可持续发展委员
会会议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9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3 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本人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组织和参加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未对专门委员会各类议题提出反对或弃权。通过努力推动公司治理和重大决策过程,确保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得到有效维护,为董事会提供了科学、合理的决策支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审计法务部、财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联系,密切关注公司各项业务开展情况及相关风险防范措施。在年报审计期间,本人就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等内容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交流。同时,本人及时了解并向公司提供香港最新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各项运作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的规定要求。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公司股东会,倾听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日常工作中,留意媒体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以及投资者对公司运营状况的关切,并及时向公司传达相关信息,为保护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提供支持。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能够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保持与公司高层、其他董事及经营管理层的有效沟通,并就董事会决策和股东会议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结合自身在公司治理与合规领域的经验,深入了解香港联合交易所相关规定,就涉及 H 股事务向公司提出专业建议。本人不定期对公司在香港的子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与管理层就海外资产运营状况进行交流,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同时,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独立董事工作机制,有序向我汇报重大经营进展,认真听取并研究落实我的专业意见,为确保独立董事职能得以充分发挥提供了全面的支持条件和信息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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