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王运敏)
作为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东黄金”)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依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履行守法合规、保持独立、客观求实、严于律己、忠实守信、勤勉尽责、有效监督、专业精进的规范要求,深度参与公司治理,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任职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主要从事采矿相关工作,在矿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汇报如下:
王运敏,男,汉族,1955 年 10 月生,采矿工程学士,
中国工程院院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冶金工业部马鞍山矿山研究院露天采矿研究室科研人员,冶金工业部马鞍山矿山研究院露天采矿研究室课题副组长,冶金工业部马鞍山矿山研究院科研管理处处长助理,冶金工业部马鞍山矿山研究院科研管理处院长助理、处长,冶金工业部马鞍山矿山研究院
副院长,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院长、党委书记,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委员会主任、首席科学家,金属矿山开采安全与灾害防治全国重点实验室主任。
根据中国工程院院士兼职管理的相关规定,本人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由于本人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成员不足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自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起至 2025 年 8 月 14 日继续履行
相关职责。任职期内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
席,会议出席率和参与决议事项表决率均为 100%;公司召开股东会 6 次,本人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期间,本人参加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 2 次、审计委员会会
议 5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能够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积极组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参加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任期内,本人未缺席相关会议,未对专门委员会各类议题提出反对或弃权。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和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重大决策中的作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与公司审计法务部、财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多次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各项业务开展情况以及风险防范措施,就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并及时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促使审计工作更加精准高效。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网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从独立董事的角度解答中小投资者关心问题,听取其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反馈给公司,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的情况
本人能够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保持长效沟通,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状况以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及各类重大事项进
展情况。本人在采矿行业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最大限度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积极参与公司重大项目的论证工作,在公司重大项目的立项、审查、建设等方面提出专业化的建议。任职期内,本人积极参与公司相关项目的审查工作,及时了解公司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与公司就矿业领域前沿科技发展多次进行深入探讨,从采矿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任职期内,公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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