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09
公告编号:2018-008
证券代码:871362 证券简称:齐达康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齐达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拟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办理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期限1年。上述贷款业务拟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唐广洲及其配偶、董事张道静及其配偶、董事张志红和其他5人(非关联方)及其配偶以各自所持房产抵押和实际控制人唐广洲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公司贷款业务担保,上述事项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1、唐广洲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2、张道静为公司董事。
3、张志红为公司董事。
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8-008
2018年3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因该议案涉及关联事项,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唐广洲 湖北武汉 - -
张道静 湖北武汉 - -
张志红 湖北武汉 - -
(二)关联关系
1、唐广洲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2、张道静为公司董事。
3、张志红为公司董事。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办理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期限1年。上述贷款业务拟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唐广洲及其配偶、董事张道静及其配偶、董事张志红和其他5人(非关联方)及其配偶以各自所持房产抵押和实际控制人唐广洲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公司贷款业务 公告编号:2018-008
担保,上述事项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开展贷款业务提供担保,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提供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的正常所需,通过银行贷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关联方提供担保能够及时足额获得银行贷款。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武汉齐达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齐达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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