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深 圳 高 速 公 路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henzhen Expressway Corporation Limited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李飞龙,于 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在深圳高速公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任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股票上市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客观、公正、审慎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概述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拥有教授级高级会计师专业职称,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高级风险管理师等专业资格,中国石油大学(原华东石油学院)管理工程专业本科,拥有丰富的财务管理、资本运作、投融资管理经验以及丰富的能源行业管理经验。
曾在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工作,2010 年 9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中海油田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执行董事、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2017 年 1月至 2018 年 2 月兼任中国海洋石油集团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副总会计师;
2018 年 3 月至 2019 年 10 月于保利协鑫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任副总裁兼首席财
务官;2019年11月至2024年12月任英国Newage (African Global Energy) Ltd. 董
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席,2021 年 10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任数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2021 年 3 月起任北京捷杰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北京捷杰西石油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本人 2021 年 1 月起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报告期内亦担任审计委员会主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现任审计委员会主席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已就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独立性进行自查并向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本人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独立性,2025 年度能够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并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股东会和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公司召开了股东会 3 次、董事会 9 次,以及签署了 4 份书面
董事会决议案。本人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建议。本人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会
出席情况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 缺席 亲自 (亲自出席/
会议次数 出席 出席率 应参会数)
9 9 0 0 100% 3/3
注:根据《公司章程》,通过电话等电子通讯方式参加会议视为亲自出席。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各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历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在了解公司运作和经营动态的基础上,本人对所讨论的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例如:
1、在审议关于增资广深珠公司的议案时,本人在进一步了解湾区发展的融资方案、融资主体、融资计划实施进度、融资成本以及对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