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25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内容 页次
审计报告 1 - 4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5 - 9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10 - 11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2 - 13
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4 - 17
财务报表附注 18 - 159
补充资料
注:财务报表附注中标有*号的部分为遵循香港《公司条例》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
所作的新增或更为详细的披露。
审计报告
德师报(审)字(26)第 P03800 号
(第 1页,共 4页)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高速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
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深
高速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
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深高速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与收费公路相关的特许经营权的摊销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19(3)所示,2025 年 12月 31日,深高速公司与收费公路相关的特许经
营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0,575,385,764.09元,2025年度摊销金额为人民币1,597,651,619.42元。深高速公司与收费公路相关的特许经营权采用车流量法在收费公路经营期限内进行摊销。与收费公路相关的特许经营权在进行摊销时,以各收费公路经营期限内预测的总标准车流量和与收费公路相关的特许经营权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算每标准车流量的摊销额,然后按照各会计期间实际车流量与单位摊销额摊销特许经营权。预测的总标准车流量是指深高速公司管理层对经营期限内总交通流量的预测,这属于重大会计估计,因此,我们确定深高速公司与收费公路相关的特许经营权的摊销为合并财务报表审计的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报告 - 续
德师报(审)字(26)第 P0380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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