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5 19:49:20 股吧网页版
深高速: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颜延)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6


深 圳 高 速 公 路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henzhen Expressway Corporation Limited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颜延,于 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担任深圳高速公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股票上市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保持外观与实质独立,规范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参与决策、审慎发表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现将本人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历任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主任科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派驻律师、合伙人。兼任苏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及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任期届满已于
2025 年 12 月离任)独立董事。2024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并自 2025 年 12 月 17 日起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席。拥有会计学教授职称,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已就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独立性进行自查并向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自我检视,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
2025 年度,本人能够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施加的不当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股东会和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年内组织召开的股东会 3 次、董事会 9 次,并
签署了 4 份书面董事会决议。在历次会议上,本人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本人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会

出席情况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 缺席 亲自 (亲自出席/

会议次数 出席 出席率 应参会数)

9 9 0 0 100% 3/3

注:根据《公司章程》,通过电话等电子通讯方式参加会议视为亲自出席。

本人参加的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召集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人对公司历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在了解公司运作和经营动态的基础上,本人对所讨论的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例如:

1、在审议定期财务报告相关议案时,建议公司应进一步优化战略规划、推进战略转型,将资源向主营业务、优势领域集中,提升公司核心能力与经营质效。在确保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高速公路建造与运营成本管控,统筹布局研发活动、增加研发投入,通过创新、创造提升盈利能力和发展质量。在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方面,要求公司遵循谨慎性会计原则和公允披露要求,规范做好财务报告编制与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内外部审计监督。对各类长期资产、金融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减值测试并及时充分计提准备,针对交通流量出现较大预测偏差的公路应及时、规范变更与无形资产摊销相关的会计估计。确保收入确认合规。加强资产负债与司库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等。

2、在审议 2025 年度预算报告时,提出预算应是重点突出、动态调整、弹性可控,建议在合规前提下研究分级授权,授予执行董事、经理层根据业务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