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600548 证券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2026-029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 深高 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 深高 01
债券代码:240067 债券简称:G23 深高 1
债券代码:241018 债券简称:24 深高 01
债券代码:241019 债券简称:24 深高 02
债券代码:242050 债券简称:24 深高 03
债券代码:242539 债券简称:25 深高 01
债券代码:242780 债券简称:25 深高 Y1
债券代码:242781 债券简称:25 深高 Y2
债券代码:242972 债券简称:25 深高 Y3
债券代码:242973 债券简称:25 深高 Y4
债券代码:244479 债券简称:26 深高 0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落实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
会〔2025〕32 号)(“解释第 19 号”)要求。
● 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和制度,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本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解释第 19 号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
●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明确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采用电子支付系统
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本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本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9 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集团的财务影响
本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解释第19号,无需追溯调整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9号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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