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9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5-100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
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黄长庚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在关联董事黄长庚先生、侯孝亮先生、吴高潮先生、钟可祥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金龙稀土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龙稀土”)实施股票定向发行方案(简称“本次发行”),向其现有股东发行数量不超过 2,668.00 万股的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按照金龙稀土 2024 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 1.50 元/股确定,预计募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2.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龙稀土全体股东均按各自的原持股比例认购本次发行股票,公司、关联方福建省冶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联方创合鑫材(厦门)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关联方嘉泰绿能(长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金额分别为 2,609.304万元、220.11 万元、80.04 万元、80.04 万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持有金龙稀土的股份数将增加,但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仍是金龙稀土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该议案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保荐机构已出具对本议案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详见公告:临-2025-101《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金龙稀土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下属公
司厦钨氢能投资建设年产 5,000 吨氢能材料及 7,000 吨功能材料项目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下属公司厦门厦钨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投资 23,688 万元(其中固定
资产投资 20,011 万元)建设年产 5,000 吨氢能材料及 7,000 吨功能材料项目。
本项目预计于 2028 年 1 月投产(具体建设周期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利于公司提升在高端功能材料领域的竞争力,同时推动氢能业务产业化,符合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控股子
公司厦钨新能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 50,000 吨高性能电池材料项目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厦门沧海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名称为准),并由新设公司投资 152,50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137,525 万元)建设年产50,000 吨高性能电池材料项目。新设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60,000 万元。本项目预计于 2029 年底完成项目建设(具体建设周期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利于完善公司在高性能电池材料领域的战略布局,增强公司在电池材料行业的综合竞争力与市场影响力,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
以上第二、三项议案涉及的投资建设项目系按照现行情况进行测算,未来行业政策、市场环境、技术进步等因素可能发生较大变化或不达预期,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也可能存在不可控事项,以上不确定因素将直接影响项目的建设进度、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预期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1 月 1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