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组成结构、职权与工作机构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外部董事人数应当超过董事会全体成员的半数,独立董事三人,职工董事一人。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重
大举措的方案;
(二)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三)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四)制订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
(五) 制订公司投资计划,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九)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十)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十一)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二)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决定业绩考核方案。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三)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四)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五)决定公司的重大收入分配方案,包括公司工资总额预算与清算方案等(国务院国资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批准公司职工收入分配方案、公司年金方案,按照有关规定,审议子公司职工收入分配方案;
(十六)制订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
(十七)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八)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九)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二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决定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合规管理体系,对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法律合规管理制度及其有效实施进行总体监控和评价;
(二十一)指导、检查和评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决定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建立审计部门向董事会负责的机制,审议批准年度审计计划和重要审计报告;
(二十二)决定公司安全环保、维护稳定、社会责任方面的重大事项;
(二十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下设战略资本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战略资本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战略资本部印章。
第三条 会议形式及会前沟通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前,战略资本部应当就重大事项提前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就会议召开时间、方式和议案内容征求董事意见后,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会会议前,进入董事会的党委委员,或者经理层成员、董事会秘书受党委委托,就党委意见和建议方案与董事会其他成员进行沟通,视议题内容听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意见。
董事会会议前沟通时,对建议方案出现重大分歧的一般应当暂缓上会。对暂缓上会或者董事会会议表决未通过的方案,应以加强分析研究和沟通协调,按程序调整完善。需要对建议方案作重大调整的,党委应当再次研究讨论。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战略资本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六)总经理提议时;
(七)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八)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战略资本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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