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上海网友
发表于 2009-03-30 13:11:18 股吧网页版
大盘跳水

公告日期:2018-10-31



公告编号:2018-034

证券代码:834283 证券简称:好百年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深圳市好百年家居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10月29日以电话、短信、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张文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因情况紧急,所以于召开当日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8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好百年与湖南鑫根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达成品牌加盟及委托

管理合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现有“湖南鑫根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

公告编号:2018-034

根科技”)拟与公司达成“品牌加盟及委托管理”合作,鑫根科技申请成为“好百年”品牌使用商,使用“好百年”品牌名称、注册商标、标识经营家居建材类事宜,并委托公司按照“好百年”品质和标准,通过鑫根科技为合作项目成立的全资子公司独立经营管理合作项目。具体合作商务条款如下:

1)加盟店位于长沙市天心区暮云经开区南北干道89号,建筑面积约19,000平方米,为自有物业。好百年授权加盟店的经营范围为家居建材;

2)签订《品牌使用协议书》(详见附件一),双方协议签订后,鑫根科技向好百年支付品牌使用费人民币100万元/年,品牌使用期限10年,自2018年11月1日起至2028年10月31日止;

3)签订《委托经营管理服务合同》(详见附件二),鑫根科技负责加盟店的投资,并成立子公司负责运营。好百年只负责加盟店的运营和管理,不承担加盟店的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鑫根科技每年按年度租金收入税后的10%,按季向好百年支付经营管理费(若管理公司利润为亏损的,无需支付乙方经营管理费),委托经营期限自2018年11月1日起至2028年10月31日止;

4)好百年委派经营管理团队负责管理加盟店,经营管理团队人员的工资和福利由鑫根科技承担;

5)签订《独家招商代理服务合同》(详见附件三),根据合同约定的招商服务目标(合同第三条),如成功招商,公司向鑫根科技收取进驻后招商面积一个月平均净租金1倍作为招商佣金,代理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1月1日止。

该项目符合好百年战略发展定位,并基于上述合作条件,公司建议与鑫根科技签订达成项目合作的《品牌使用协议书》、《委托经营管理服务合同》、《独家招商代理服务合同》。

就以上合作事项,为提高运营效率,提请董事会在本次议案通过的范围内,负责本议案涉及交易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确认需要相关协议的签署、具体负责人员安排等。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关联董事,不需要回避。

公告编号:2018-034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好百年家居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好百年家居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