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21 18:32:44 股吧网页版
凯盛科技: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22


股票简称:凯盛科技 证券代码:600552 公告编号:2026-015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0 号)核准同意,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0,722,891 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3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499,999,995.30 元;截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止,公司已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付扣除承销费用(含
税)的募集资金 1,487,999,995.3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划至
公司指定账户,且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10月 28 日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 2-00085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 2022 年 11 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蚌埠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禹会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国显科技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

况如下:

序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用途 账户状态


1 凯盛科技股份 中国民生银行蚌埠 637110339 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 本次注销
有限公司 分行营业部 流动资金

2 凯盛科技股份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3430060200130 超薄柔性玻璃(UTG) 募集资金使用
有限公司 公司蚌埠禹会支行 00311650 二期项目 完毕后注销

凯盛科技股份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1801007880120 深圳国显新型显示研

3 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蚌埠 0001714 发基地项目 本次注销
分行

4 深圳市国显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3371001001003 深圳国显新型显示研 本次注销
技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深南支行 85929 发基地项目

三、募集资金专户后续管理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为
637110339、18010078801200001714、337100100100385929)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
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的余额均已全部转入公司账户。公司及子公
司分别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蚌埠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签订的《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