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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01 07:39:20 股吧网页版
600555:*ST海创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重整计划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1-01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ST海创 公告编号:临2021-052

900955 *ST海创B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

重整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收到
间接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的通知,海航集团已
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高院”或“法
院”)《民事裁定书》,海南省高院裁定受理了相关债权人对海航集团的重整申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间接控股股东
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2)。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收到控股股东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海航旅游”)的《关于被裁定重整的通知函》,公司控股股东海航旅游被海南
高院裁定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被
法院裁定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2021 年 10 月 31 日,海南高院裁定批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
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

2021年10月31日,海南高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现就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重整计划》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概述

2021年10月31日,公司收到海航集团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2021年10月31日,海航集团收到了法院送达的(2021)琼破1号之六《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海航集团、海航旅游的重整程序,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二、风险提示

若海航集团、海航旅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海航集团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破产,届时海航集团、海航旅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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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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