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12-16 16:32:40 股吧网页版
600555:*ST海创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17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ST海创 公告编号:临2021-057

900955 *ST海创B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在淘
宝网(www.taobao.com)查询,前次司法拍卖交易未履行,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
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本院”)将于 2022 年 1 月 22 日 10 时起至 2022
年 1 月 23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对 Ocean Garden Holdings Ltd.(以下简称
“Ocean Garden”)持有的公司流通 B 股 109,209,525 股股票进行再次重新拍
卖。该标的占公司总股本的 8.38%,占该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 100%。上述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再次重新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再次重新拍卖事项目前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还涉及竞拍、缴款、股权
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
展公告》,上海一中院于 2021 年 11 月 27 日 10 时起至 2021 年 11 月 28 日 10 时
止(延时除外)对 Ocean Garden 持有的公司流通 B 股 109,209,525 股股票进行
重新拍卖。该标的占公司总股本的 8.38%,占该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 100%,已全部被司法冻结。上述股份由九龙山国旅竞得(详见公告编号:临 2021-032、临
2021-038、临 2021-048、临 2021-056)。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在淘宝网
(www.taobao.com)查询,前次司法拍卖交易未履行,上海一中院将于 2022 年 1
月22日10时起至2022年1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对上述股份进行再次重新拍卖。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公告的主要内容

(一)拍卖标的物详情

1、拍卖标的:被执行人Ocean Garden名下的B股证券账户内的海创B股(900955)共计109,209,525股股票。

2、网络平台:淘宝网(www.taobao.com)。

3、拍卖时间:2022年1月22日10时起至2022年1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
4、起拍价:73,224,740.79元;保证金:1460万元;增价幅度:30万元及其倍数。

注意事项:(1)以2022年1月22日前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即MA20)乘以汇率(以2022年1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再乘以股票总股数的90%为起拍价。

(2)本次拍卖标的展示的计价货币为人民币,但是拍卖成交款的结算货币为美元,保证金不抵扣拍卖成交款。拍卖成交全款须以美元支付,拍卖成交价按2022年1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换算成等值美元。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款后,保证金予以退还。

(3)上网挂拍至开拍前对外公示价格为展示价格,非实际价格。

(二)相关事项

1、本次拍卖股票的证券类别为B股流通股。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上市公司股票,标的物的价值受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较大,专业性较强,有意者请自行咨询专业机构,本院不承担本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2、竞买人应符合本次处置股票对应的合格投资者条件,且成交以后应遵循上市公司股票减持相关规定,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业务。竞买人应当具备按照证券市场规定持有境内B股的条件,同时还应当遵守国家外汇管理的规定。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
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须以美元付清全额拍卖成交款后,原支付的人民币保证金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向法院提供本人开设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B股账户,方能办理过户手续。B股开户条件建议咨询上海证券交易所。

买受人主体资质方面,应当符合《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