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30
公司代码:600555/900955 公司简称:*ST 海创/*ST 海创 B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独立董事秦波对公司《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和《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议案投反对票,主要理由:对公司 2021 年度部分营业收入及其所涉及的资金往来存疑。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描述的事项为: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创新”)财务报表,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不对后附的海航创新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1)持续经营方面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海航创新财务报表显示累计亏损 124,856.19 万元,流动负债超过
流动资产 28,692.27 万元,货币资金余额 644.01 万元,逾期借款本息合计 28,403.92 万元,部分
资产被法院冻结或执行了财产保全。上述事项,连同财务报表附注 2.2 所示的其他事项,我们无法取得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而无法判断海航创新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2)延伸检查审计范围受限
海航创新于 2021 年度确认 10,589.29 万元的房地产销售收入,审计中我们对销售业务执行了
检查、访谈等审计程序,但是延伸检查受条件限制无法实施,或实施延伸检查程序后仍不足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判断该事项所带来的影响。”
四、公司负责人廖虹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欢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1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235,937,601.72元,其中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35,836,442.3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012,725,473.97元,本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0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得在弥补公司亏损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所以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不进行利润分配。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因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公司
股票在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编号:临 2021-025)。公司 2020年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无法表示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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