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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26 18:20:43 股吧网页版
康缘药业: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27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26-017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90元/股,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本次回购所得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按上述价格上限及回购金额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78.47万股-956.94万股,约占本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85%-1.69%,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8)。

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实际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后续公司将根据实际股本变化及股东会审议情况办理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天内(即2026年6月27日至2026年8月10日),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工业城康缘药业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姜美玲

联系电话:0518-85521990

3.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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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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