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和规范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总经理工作程序,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积极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守法、高效原则。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公司总经理的正常选聘程序。总经理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四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条件
第五条 总经理的任职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济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格的组织结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验,精通本行,熟悉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被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公司违反上述规定聘任或者委派总经理的,该聘任或者委派无效。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第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董事可受聘兼任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八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九条 公司应和总经理签定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总经理的任免应履行法定程序,并向社会公告。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与义务
第十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经理享有下列事项的决策权: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或者股权;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债权、债务重组;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上述交易额达下列标准的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不满 10%的;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满 10%的;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不满 10%的;
(4)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不满 10%的;
(5)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净利润不满 10%的。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2、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达下列标准的事项;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不满 30 万元;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不满 3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不满 0.5%的关联交易。
3、股东会授予的其他投资、决策权限。
(九)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一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
总经理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二)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四)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本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直接或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不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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