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25-042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并修订部分治理
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涉及《公司章程》变更的情况
(一)取消监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删除与监事会、监事相关内容,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二)增加董事会席位
为保障董事会规范运行,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升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9 名增至 11 名,其中设 1 名职工代表董
事。增加董事人数后,公司非独立董事人数由 6 名增至 7 名,独立董事人数由 3
名增至 4 名,独立董事人数占公司董事总人数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鉴于上述调整事项,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
体如下:
现行条款 拟修订为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 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
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经公
司董事会认定的人员。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药、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药、化学药、生物药、天然药物制品、食品(以上按 化学药、生物药、天然药物制品、食品(以上按许
许可经营)、日用化学产品(限行业分类 268 类) 可经营)、日用化学产品(限行业分类 268 类)
的生产;药品、食品的原料、辅料、中间体、包 的生产;药品、食品的原料、辅料、中间体、包装装材料、试剂耗材(不含危化品)、设施设备的 材料、试剂耗材(不含危化品)、设施设备的收购、收购、加工、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加工、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禁止或限制企业进 进出口业务(但国家禁止或限制企业进出口的商品出品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 和技术除外);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特殊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依法须 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活动)
第三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 第三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外的董事、高级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 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
造成损失的,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 180 日以上
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 面请求审计委员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审计委员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 会成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失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 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前述股东可以书
提起诉讼。 面请求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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