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2025 年度,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作用。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成员为许敏先生、肖伟先生、段金廒先生,其中许敏先生和段金廒先生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许敏先生担任。
2024 年 12 月,段金廒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2025 年 4 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补选独立董事孙晓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许敏先生、肖伟先生共同组成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许敏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
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将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202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围绕公司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定期报告编制、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情况等重点事项开展工作,在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期间,审计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确保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具备一定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较好的诚信状况。自公司聘任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监督指导内部审计计划实施。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在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运作有效。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对公司 2024 年年度、2025 年第一季
度、2025 年半年度和 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议,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沟通,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监督。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立信出具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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