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7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
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公司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和
支持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技术创新、经营业绩、利润分配等;
(四)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公司的文化建设;
(六)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六条 公司采取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和上证 e 互动平台、公司官方网站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设立专门的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信箱、微信公众号及其他新媒体平台等方式,采取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投资者调研、证券分析师调研、路演、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现场参观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公司应当为股东、机构投资者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交流等提供便利,合理、妥善地安排活动,做好信息隔离,避免让来访人员有机会得到内幕信息和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第七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的,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有关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向投资者介绍情况、回答问题、听取建议:
(一)公司当年现金分红水平未达相关规定,需要说明原因的;
(二)公司在披露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后终止重组的;
(三)公司证券交易出现相关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公司核查后发现存在未披露重大事件的;
(四)公司相关重大事件受到市场高度关注或者质疑的;
(五)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相关要求应当召开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
(六)其他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相关要求应当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情形。
第八条 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当采取便于投资者参与的方式进行,现场召开的应当
同时通过网络等渠道进行直播。在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前应当发布公告,说明投资者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地点、网址、公司出席人员名单和活动主题等,并在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前以及召开期间为投资者开通提问渠道,做好投资者提问征集工作,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予以答复。
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公司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说明会情况。
第九条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披露后,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规定召开业绩说明会,
对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存在的风险与困难等投资者关心的内容进行说明,帮助投资者了解公司情况。
第十条 公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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