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08
公告编号:2018-043
证券代码:870900 证券简称:弘景光电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景光电”或“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中山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4名自然人股东(赵治平、易习军、周东、高国成)及赵治平配偶何美莲、周东配偶张小方、高国成配偶胡莉莉(该三人以下简称“相关人员”)需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条款以公司与兴业银行中山分行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相关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拟申请授信额期限(年) 申请用途 担保/抵押/质
度(万元) 押方式
兴业银行股份700.00 1 补充流动资700万元担保
有限公司中山 金,不用于固方式为信用,
市分行 定资产和权益并且需抵押公
性投资项目。司部分机器设
备,同时以上
信用额度均需
公告编号:2018-043
人股东及相关
人员足额、合
法、有效的第
三方连带责任
保证。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视经营情况需要,在授信额度内进行融资,实际融资金额以兴业银行中山分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其办理上述银行授信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材料的准备、材料的报送、协议的签署等相关事项。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11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由于本次申请银行授信事宜需由公司4名自然人股东及相关人员提供关联担保,因此董事会
成员赵治平、易习军、周东回避表决,同时由于参与表决的董事不足3人,本
议案需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赵治平、何美莲
住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世纪一路18号群英华庭
2.自然人
姓名:易习军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东平二街2号
公告编号:2018-043
姓名:周东、张小方
住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30号健康花城
4.自然人
姓名:高国成、胡莉莉
住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30号健康花城
(二)关联关系
1、 赵治平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2、 易习军为公司股东、董事;
3、 周东为公司股东、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
4、 高国成为公司股东、车载光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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