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 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 7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2025 年 3 月 26 日、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 2025 年 5 月 1 日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立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
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委员会审核情况
1、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召开了沟通会议,就 2025 年度审计计划进行了协商,最终确认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时间安排。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召开了无管理层参加的单独沟通会议,会议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三位委员听取了立信对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初步审计意见,并表示同意立信认定的公司账务处理。
4、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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