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末,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肖征山独立董
事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委员为王咏梅独立董事、张小平董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结构合理,委员具备履职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1 月 21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
阅了公司编制的 2024 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变动的说明,并与公司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计划、重大会计处理事项、年度审计重点等进行了沟通,协商确定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业绩预盈的情况说明》。
(二)2025 年 3 月 28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计委
员会委员审阅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初步审计意见,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初步审计意见进行了充分沟通,沟通的主要内容为公司和主要子公司重要科目的会计处理情况,包括收入确认、政府补助、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或有事项及期后事项等。
通过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初步审计的2024 年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三)2025 年 4 月 1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听
取了监察审计部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与公司 2024 年度风险管理工作监督评价报告,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报告》、《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坏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
(四)2025 年 4 月 28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2025 年 8 月 21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与《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2025 年 10 月 22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六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七)2025 年 12 月 31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七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重点工作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1 月就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
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协商确定了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对审计计划、重大会计处理事项、年度审计重点等提出意见。在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总体工作计划,按时完成审计工作。
2025 年 3 月,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初步审计意
见进行了充分沟通,沟通的主要内容为公司和主要子公司重要科目的会计处理情况,包括收入确认、政府补助、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或有事项及期后事项等。
通过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初步审计的2024 年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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