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李东)
作为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工
作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
规定履行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
审慎行使股东会和董事会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参与公司的重
大决策,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努力维护公司利益和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 2025 年度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情况
李东,男,1961 年 3 月生,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自 2023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亦不
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数 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的次数
李东 12 12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战略投资与预算委员会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
姓名
应参会次数 参会次数 应参会次数 参会次数 应参会次数 参会次数
李东 4 4 6 6 8 8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与预算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的委员,积极履行职责,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战略投资与预算委员会会议 4 次,讨论公司发展规划、2024 年度财务决算、2025 年度财务预算等事项。出席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 6 次,讨论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事项,参与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工作。出席风险管理与
审计委员会会议 8 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半年度、
三季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发表意见;协调公司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及评估;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照证监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 按照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指导审计部门组织开展内控缺陷整改落实、内部专项审计、年度内控评价等工作。在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及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计划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认真监督审计工作进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上,本人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业绩说明会,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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