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2 16:43:43 股吧网页版
国睿科技: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18 日,是由一批资深注册会计师创办
的首批具有 A+H 股企业审计资质的全国性大型会计审计服务机构。连续多年综合排名位列全国内资所前二,全球排名前二十位。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截至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250 人,2025 年末
注册会计师人数:236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54 人。

(三)业务信息

2025 年度业务收入:29.88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情况:756 家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收费总额7.35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二、执业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
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5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

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次,未受到刑事
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天健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证券业务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曹博,2010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5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航发科技、航天彩虹、航天机电等 2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唐荣周,2001 年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 8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彭卓,2015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等。

前述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四、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五、服务时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六、服务质量

(一)工作方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审计内容全覆盖,审计服务质量符合公司要求。

(二)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