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
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 年,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督及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止 2025 年末,审计委员会由 5 名委员组成,其中 3 名委员由独立董事担
任,主任委员由会计学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成员为:于成永、和辉、明新国、李东、孙红兵,其中于成永为主任委员,和辉为副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5 年 3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方式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公司 2024 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 2025 年工作计划。
2.2025 年 4 月 11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方式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审阅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一季度财务报告并形成意见;通过了公司关于对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 2024 年重大事项及资金往来情况检查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内控评价报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会议同意将前述相关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会议听取了年审机构大华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大华事务所)的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介绍,对大华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价并形成意见,并形成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3.2025 年 4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 2025 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财务总监候选人卓悦先生任职资格审查的议案。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请第九届董事会审议。
4.2025 年 5 月 13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 2025 年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财务总监候选人卓悦先生任职资格审查的议案(换届后由第十届董事会重新聘任)。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请第十届董事会审议。
5.2025 年 8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方式召开了 2025 年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会议同意将前述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6.2025 年 8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 2025 年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上半年重大事项及资金往来情况检查报告、2025 年上半年风险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总结。会议同意将前述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7.2025 年 10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 2025 年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会议同意将前述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8.2025 年 12 月 19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 2025 年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会议同意将前述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会议听取了年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202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汇报
三、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 年,审计委员会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大华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参与公司审计工作的审计项目组成员、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和事项。
2.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委员会保持与大华事务所的沟通,对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
3.大华事务所在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提供了审计服务,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客
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了意见。
4.委员会对大华事务所的审计费用进行了审核,公司实际支付大华事务所2024 年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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