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1-3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
河北博柯莱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
推荐报告
二〇一五年一月
1-5-1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河北博柯莱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柯莱股份”或“公司”)就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公开转让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推荐业务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尽调工作指引》”),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主办券商”)对公司的主要业务、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和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就本次公司申请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公开转让出具本报告。
一、对博柯莱股份的尽职调查
长江证券推荐博柯莱股份挂牌项目小组(以下简称“项目小组”)根据《尽调工作指引》的要求,通过交谈、查阅、查询、访谈、分析、考察、取得书面承诺,听取律师、注册会计师等专业机构人员意见等调查方法对博柯莱股份进行了尽职调查,调查事项主要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产品及业务、历史沿革、股份发行及转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发展规划、重大事项等。
项目小组与公司管理层相关成员以及其他部分员工等进行了交谈,听取了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意见;查阅了公司章程、公司“三会”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账簿和重要会计凭证、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资料、税收申报表和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
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制作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博柯莱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报告》”)。
1-5-2
二、公司符合《业务规则》规定的挂牌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公司前身河北博柯莱自动化包装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25日(以下简称“博柯莱有限”),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2014年12月10日,博柯莱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以博柯莱有限截至2014年9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32,509,632.13元折合为28,000,000.00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其余净资产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1月23日,博柯莱有限换领了邯郸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13042900000216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变更为河北博柯莱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自设立以来,完成了历年工商年检,经营管理正常,各项合同均依约履行,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可能影响公司依法有效存续的情形。
综上,公司满足“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的要求。
(二)公司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专业从事工厂自动化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为客户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是一个现代化的以自主研发为主导的生产型企业。公司提供的主要产品包括自动化包装系统、智能物流系统和工业机器人及工业机器人柔性制造系统,可适用于多种行业及领域。
公司2012年、2013年和2014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010.82万元、3,959.73万元和3,572.34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为99.94%、99.88%、99.91%,主营业务明确;公司2012年、2013年和2014年1-9月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1,523.27万元、2,814.29万元和2,520.65万元,毛利率分别为24.25%、28.93%和29.44%。
综上,公司符合“公司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要求。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股份公司成立以前,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