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30 15:48:22 股吧网页版
济川药业: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31


证券代码:600566 证券简称:济川药业 编号:2025-034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
有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
书曹伟先生召集和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计 57 人,代表 2025 年员工持股计
划份额 7,887,310 份,占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100%。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和《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障持有人合法权益,提高本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效率,进一步推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机构,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名。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7,887,31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

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占出席持有
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 0%。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本次持有人会议选举李新平先生、曹震女士、吴锴先生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管理委员会选举李新平先生为管理委员会主任。

表决结果:同意 7,887,31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
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占出席持有
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三) 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拟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出资人权利;

(4)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员工持股计划所涉标的股票锁定期届满、到期清算、提前终止等时,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分配等相关事宜;

(5)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股份的处理事项;

(6)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强制收回份额的归属以及所收回份额的授
予、分配及相关价格的确定;

(7)对员工持股计划中的现金资产做出投资决策;

(8)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9)代表全体持有人分配收益和现金资产;

(10)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11)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7,887,31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
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占出席持有
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3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