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2025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姚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核查,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姚宏,1974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上
海市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北京宅急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松树铭志(上海)
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本人自 2020 年 3 月 2 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 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了议案资料,并及时向公司了解所需的议案背景资料,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在会议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从专业角度提出意见或建议,审慎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独立董事姓 应出席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两次未出 会(次)
名 次数 (次) (次) (次)
席会议
姚宏 7 7 0 0 否 2
(二)、 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亲自出席以上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出席的情况。
(三)、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定期
报告、内部控制评价、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发表意见,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2025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四)、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严格遵照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方面的情况,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促进了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五)、 现场考察、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走
访和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和财务状况,日常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最新经营情况、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管理层提出合理的参考性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参与现场工作不低于 15 天。
2025 年度,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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