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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川药业: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在 2025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了职责。现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现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分别为独立董事
杨玉海先生、独立董事姚宏先生以及职工代表董事黄曲荣先生,其中杨玉海先生担任召集人。
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
会议。

(一)2025 年 3 月 21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召开并通过了《关于全
资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2025 年 4 月 15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召开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
报告的议案》;

(三)2025 年 8 月 12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召开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四)202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召开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 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审计委员会经评估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恪尽职守,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和公正。
(2). 提出续聘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公司原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原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的情况良好,且愿意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 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计划等事项

报告期内,在编制和披露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期间,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认真听取和审阅了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方案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协商了相关的时间安排。

在审计过程中,对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与审计机构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与审计机构沟通了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认真审阅
了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认同公司的账务处理。审计委员会认为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会计师出具的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意见无异议,同意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期间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 评估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指导和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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