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信永中和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信永中和成立于 1986 年,于 2012 年度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信永中和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010 年成为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2020 年在财政部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执业记录
1.2025 年年报审计项目组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海龙先生,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3 家。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潘素娇女士,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廖锦龙先生,200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1 家。
2.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
分 1 次。7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次、
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签字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2023 年 10 月 23 行政监督管理措 中国证券 因执业公司 2022 年度年
日 施 监督管理 报审计项目时存在部分
李 海 委员会安 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
1
龙 徽监管局 题,给予事务所及签字
2024 年 2 月 1 监管警示 上海证券 注册会计师采取出具警
日 交易所 示函措施。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上述签字项目合伙人、质量复核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项目组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信永中和质量风险管理部资本市场专业技术组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信永中和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或专业技术组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履行内
核会程序。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内核会意见中。审计项目组就专业意见分歧解决的落实情况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中,经项目质量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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