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行权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重大事项提示
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草案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章程》制定。
2、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山鹰国际”、“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2,604 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 630,745.33 万股的 2.00%,其中,首次授予 11,344 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630,745.33 万股的 1.80%,预留 1,26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 630,745.33 万股的 0.20%,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 10.00%。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和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20%。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53 元/份。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本计划规定的原则、方式和程序进行调整。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不做调整。
4、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之日起最长不
超过 10 年。
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309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键中层管理人员及业务(技术)骨干,占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全部职工
人数的 2.35%。公司独立董事不在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范围之内。预留激励对象指本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6、激励对象中不含有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7、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需资金全部以自筹方式解决,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损害公司利益。
8、本激励计划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公司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是否成就出具法律意见。公司董事会对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9、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目 录
声明......2
重大事项提示......3
目 录......5
第一节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9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