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9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 中珠 公告编号:2026-042 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 2026 年5 月 1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6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2026 年 4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原章程条款 修改后的章程条款
第八十五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 第八十五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
式提请股东会表决。 提请股东会表决。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 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 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 积投票制;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票制;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 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 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公司股
上,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东会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者选举两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 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行累计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 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 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 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 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 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 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 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 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 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
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 可以将投票权分散形式、投票给数位候选董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形式、投票给 事,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此决定当选董事。董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此决定 事会应当向股东告知候选董事的简历和基当选董事。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告知候选董 本情况。
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第八十二条 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
第八十二条 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
决权,类别股股东除外。
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
公司股东会审议下列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票表决权,类别股股东除外。
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对除公司董事、高级管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单
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独计票并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董事的报酬事
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
项;
份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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