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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24 17:17:21 股吧网页版
ST中珠: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25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 中珠 公告编号:2026-011 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 2026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辞任的情况

2026 年 2 月 9 日,公司收到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刘会平先生的书面辞职
报告,刘会平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刘会平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裁、珠海中珠红旗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董事离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号)。

二、公司股东提名的情况

2026 年 2 月 9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股 10%以上股东共青城梅花腾龙起飞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梅花投资”)送达的《关于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函》(以下简称“《提名函》”)。

《提名函》表示,作为公司持股 10%以上的股东,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名吴世春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从主体资格来看,梅花投资持有公司 206,821,84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38%,具备向公司董事会提名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除外)候选人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情况

2026 年 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审查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的议案》,公司提名委员会对
股东提交的吴世春先生的履历等材料进行审核后认为:吴世春先生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世春先生的任职资格无异议,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补选吴世春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股东会相关具体安排详见同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2 号)。

吴世春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世春先生简历:

吴世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 4 月出生,毕业于吉
林大学,获授材料学学士学位。曾任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工程师;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担任高级工程师和研发测试经理;北京商之讯软件有限公司创始人、CTO;北京酷讯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CTO;北京基调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高级副总裁等。现任宁波梅花天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

截至目前,吴世春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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