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刘霄仑述职报告
作为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 2025 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性情况
刘霄仑,男,1972 年出生,企业管理学(公司治理方向)博士,现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项目/中国金融业 CRO 培养工程项目责任教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清华大学/财政部财科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曾担任普华国际会计公司、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资深高级审计师,国家会计学院审计与风险管理研究所第一、二任所长,是第七届中国会计学会内部控制标准专业委员会委员,第八届、第九届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础理论委员会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非执业),美国注册舞弊审查师协会(ACFE)会员,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IMA)荣誉会员。曾任职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通过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在任职期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履职情况
董事 是否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姓名 独立 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 亲自 以通讯 是否连续
参加董 出席 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 次数 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会的次数
数 议
刘霄仑 是 2 2 1 0 0 否 0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每次会议召开前,我认真审阅所有议案和
事项,提前做好充足准备,并在会议中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报告期
内,公司各项运作合法合规,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及广大股东
的利益,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议题及相关事项提出异议,未发生在议案表决时弃
权或反对的情形。本人在 2025 年任职期间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有独
立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况;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3、未有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4、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参与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设立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投资委员会、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个人专业特长,本人
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同时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委
员会委员。本人 2025 年度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参与审计委员会 3 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
职责情况
2025 年 3 月 听取:《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恒生电子 无 无
13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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