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18:49:43 股吧网页版
恒生电子: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1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进一步提高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电子”“公司”)经营发展质效,增强投资者回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现将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落实情况及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报告如下:

一、面向未来,努力实现加速成长

公司自创立起便以技术服务为核心,注重科技创新,每年以 35%以上营业收入投入研发,在行业内保持着强大的技术竞争力和领先的市场地位。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 57.83 亿元,同比下降 12.1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12.31 亿元,同比增加 18.0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 10.13 亿元,同比增加 21.46%。公司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管理节奏和力度,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经营效率,营业成本同比下降 9.12%。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 71.06%,继续保持市场领先和产品竞争力优势。2025 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公司更加关注收入质量,保障经营性现金流的增长。公司进一步聚焦核心产品与主赛道,通过动态优化预算管控,实现了经营质量的稳步提升。

2026 年,公司重点聚焦四项工作:1)全面拥抱 AI,公司将秉持工程师文化,内化于心、赋能于行,提升内部生产和管理效率,为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2)增加可持续性收入,致力于推动收入从产品买断模式转向可预测的持续性收入模式,降低客户初始投入,提升公司的可持续性收入占比,与客户实现共赢。3)
产品工程分离,集中优势资源打造平台化产品。在产品经营上,不断夯实核心产品竞争力并积极布局未来。对个性化需求较多的产品,由专业工程团队承接,以提升交付效率与客户满意度。4)自主可控,加大自主可控资源投入,强化人员专业能力建设,加强与行业上下游机构的合作,确保高质量、按期完成自主可控上线任务。

公司将继续坚持稳健的现金流和利润策略,抓好中长期战略规划的执行,推动落实三年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的科学制定与执行,实现年度经营目标。不断优化业务结构,将资源进一步聚焦到核心产品线,提升整体资源配置效率,为未来增长积聚动能。持续加强回款管理,加大降本增效的管理力度,向管理要效益,积极推进人员队伍的结构优化,实现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增长。
二、重视股东回报,传递公司价值

自 2003 年上市以来,公司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升治理水平,强化投资者回报,通过送股、转股、现金红利、股份回购等方式,多措并举提高股东回报水平,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不断增强投
资者的获得感。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 10 股派现金 2.0 元(含税),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当年度现金分红以及回购金额合计)占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口径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2.37%。公司上市至今,含 2025年度利润分配在内,已合计分派现金分红(含回购金额)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
2026 年,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公司将继续坚持长期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统筹现金分红与股份回购,提升股东回报。在可持续的基础上,稳定分红和回购力度,并适时推出中期分红方案,给投资者提供更及时、稳定的回报预期。

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维护,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公司通过投资者热线、电子邮件、上证“e 互动”等网络平台,采取股东会、路演、券商策略会、接待来访等方式,全方位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并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公司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的方式举办 2024 年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 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及电话会议举办 2025 年半年

公司将持续塑造并维护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扎实做好业绩说明会、机构调研、舆情管理等工作,坚持多渠道互动,不断提升投资者关系工作质量,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战略与价值的理解,构建良性互信的投资者关系。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增强资本战略规划的制定与执行能力,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资源与机遇赋能公司发展;持续优化资本运作效率,强化……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