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2 19:07:01 股吧网页版
康恩贝: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 2026-025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浙江康恩
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75,256,008.66 元(人民币,下同)。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0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现总股本为 2,536,993,291 股(按 2026 年 4 月 21 日公
司总股本计),以此计算预计派送现金红利 380,548,993.65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2025 年度公司拟现金分红总额为 380,548,993.65 元;2025 年度公司以现金为
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 0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380,548,993.65 元,占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474,363,102.69 元的
比例为 80.22%。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
购 并 注 销 ” ) 金 额 为 299,924,144.18 元 , 现 金 分 红 和 回 购 并 注 销 金 额 合 计
680,473,137.83 元,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43.45%。本次分红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分红指引对现金分红比例的要求。
3、由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授予预留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期间为 2025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6 年 11 月 27 日,因此该
期间激励对象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过户股份将带来公司总股本的增加。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上述行权或发生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其他情形引起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则按照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当日的相应股本为分配基数,按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 2025年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经核算相关指标,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因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法定要求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目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现金分红总额(元)(a) 380,548,993.65 378,181,784.70 503,726,534.80

回购注销总额(元)(b) 299,924,144.18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474,363,102.69

润(元)(c) 622,417,029.27 591,572,941.6……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