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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2 19:07:03 股吧网页版
康恩贝: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曾苏)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曾 苏

本人作为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康恩贝”)第十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独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曾苏,男,1959 年生,浙江大学化学博士,现任浙江大学教授、临床药学研究中心主任、药学院教授兼学术委员会主任。本人还担任杭州先导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康恩贝独立董事、杭州奥默医药股份公司董事、浙江康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期间包含康恩贝在内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家数未超过 3家。

(二)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本人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起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职期间
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全年。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中,本
人还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召集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

根据 2025 年 11 月公司修订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之前的 3
名增加到 5 名。为衔接制度修订和人员匹配要求,本人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
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选举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经过自查,本人对自身及直系亲属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如下:

1、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且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或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存在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3、本人没有为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及保荐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会并勤勉、审慎地履行职责,基于自身在临床药学的深厚学识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充分发挥自身专长,助力公司聚焦中药大健康主业,持续提升规范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各项重大决策事项,审慎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公正决策,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年度,共召开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本人严格遵循监管要求与议事规则,认真主持审议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事项、董事高管薪酬考核等事项,形成决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作为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能充分运用医药行业专业知识与行业经验,紧密结合公司发展战略,指导投资部门对推进中的股权投资项目、BD 合作项目在调研、谈判等环节提供参考意见或提出调整建议,有效发挥了本人的专业职能。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2025 年度共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
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上,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就拟聘任的董事及高管、关联交易等会议议案进行充分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意见,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 年,针对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
核;主动向公司了解相关背景情况,并根据实际需要要求公司补充说明材料。经审慎判断,本人认为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决策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未行使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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