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对
顾北煤矿 2025 年度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30Z0566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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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1-2
2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1-2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1001-26 (100037)
TEL:010-66001391FAX:010-66001392
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对顾北煤矿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容诚专字[2026]230Z0566 号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
河能源)管理层编制的《关于股东对顾北煤矿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
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编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淮河能源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
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淮河能源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发表审
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业绩承诺实现情
况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
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
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淮河能源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顾北煤矿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本审核报告仅供淮河能源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此页无正文,为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230Z0566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汪玉寿
中国注册会计师:
倪士明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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