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2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祥源文旅: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组成联合体投标项目中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6


证券代码:600576 证券简称:祥源文旅 公告编号:临 2025-040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组成联合体投标项目中标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嵊州市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嵊州文旅”)指定其控股子公司嵊州越汤谷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单位”或“项目公司”)作为招标主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对嵊州市越王谷文化旅游区(以下简称“越王谷”)采用“F(投资人)+EPC(工程总承包)+O(运营)”模式进行投资开发(以下简称“标的项目”)。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主体,以下简称“公司”或“祥源文旅”)联合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以下简称“华东院”)、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以下简称“安徽交建”)、安徽旺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旺漫建设”)、安徽祥富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运营单位,以下简称“祥富瑞”)、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源堃旅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运营单位,以下简称“源堃旅游”)共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其中,公司为标的项目投资人及联合体牵头单位,最终以人民币 15,604.77 万元参与标的项目投资标投标并中标,公司预计将取得项目公司 22%股权,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源堃旅游将与采购单位控股股东嵊州市山水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水文旅”)或其指定主体及公司关联方祥富瑞三方共同组建运营公司,具体负责标的项目的运营管理工作。运营公司
拟注册资本金为 1,000 万元,其中源堃旅游拟出资 330 万元,持股 33%;公司关
联方祥富瑞拟出资 330 万元,持有运营公司 33%股权;采购单位控股股东山水文旅(或其指定主体)拟出资 340 万元,持有运营公司 34%股权。本次合资成立运营公司为与关联方祥富瑞的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5 年度第
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本项目投标事项包含保密商务信息,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暂缓披露相关规定,公司对本事项履行了暂缓披露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暂缓披露情形已消除,现对该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
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2024 年 7 月 25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同一
关联人进行的交易金额(日常关联交易除外)共 12 次,为 5,511.90 万元(含本次交易金额 330 万元),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综上,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标的项目是浙江省“千项万亿”重大项目,拥有“长三角”优质客群基础,项目采用 F-EPC-O 的投资模式,公司参与项目投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运营前置、政府主投、市场化参投”的模式,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司在项目创意端、产品端、运营端的综合能力,本次成功中标是公司“投、研、建、运”系统能力的市场化体现,将为公司开拓长三角区域文旅市场奠定良好基础,利于公司增强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有积极影响。

本次标的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 3 年,运营期 10 年,运营期满后运营公司
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约权,续约期 10 年。建成后项目日常经营将受到行业政策、市场竞争、内部管理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投资预期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嵊州文旅指定项目公司作为招标主体,通过公开招标引入社会资本,对越王谷采用“F(投资人)+EPC(工程总承包)+O(运营)”模式进行投资开发。公司作为标的项目投资人及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华东院、安徽交建、旺漫建设、
祥富瑞、源堃旅游共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最终以人民币 15,604.77 万元成功中得投资标,将以增资扩股方式取得项目公司 22%股权。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源堃旅游将与山水文旅(或其指定主体)、祥富瑞三方共同组建运营公司,具体负责标的项目的运营管理工作。运营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