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张菀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在 2025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菀洺女士,1973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原
研究生院)教授、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中心常务理事、特邀研究员、中国系统工程学会社会经济系统工程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社会科学院技术创新与战略管理研究中心常务理事等职务。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我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
公司 2025 年共召开股东会 3 次、董事会 8 次,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出席相关会议,审议公司重要事项。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 立 董 事 董事会情况 股东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列席次数
张菀洺 8 8 0 0 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召开并审议了《关于 2025 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业绩和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情况,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按规定参加并审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部审计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公司财务负责人等事项,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此次会议,没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会上,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针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等事项,本人均进行了详细的审查工作,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对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密切的沟通与协作,恪尽职守,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我听取并审阅了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计划及内审总结,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了有效的建议,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就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切实推动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的职能作用得以有效发挥。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每一项议案,均做到审慎审阅相关资料,全面了解背景信息,并依据专业知识和经验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过程中,始终保持独立性与客观性,未受公司及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了全体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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