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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0 19:27:01 股吧网页版
精达股份:精达股份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6 年—2028 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 年-2028 年)》(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与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的规定。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实际经营的合理资金需要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要。

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合理平衡公司自身正常经营及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的关系,制定并实施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意愿,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回报需要、公司外部融资环境、社会资金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未来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的具体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现金分红与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公司现行有效的利润分配政策明确规定如下:

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需求的前提下,应积极实施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能力。

(一)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内如实现盈利,董事会就利润分配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综合考虑公司利润分配的时机、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详细说明利润分配安排的理由,制定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

2、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拟定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向股东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积极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的问题,公司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会表决。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1、公司主要利润分配政策为现金分红。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优于股票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征询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3、当有公司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
匹配等情况时,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当期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4、公司不存在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之情形。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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