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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达股份:精达股份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 年度,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 定,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审查监督职责,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2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进行了换届,换届之
前,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郭海兰女士、张菀洺女士及郑联盛先生 3 名委员 组成。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郭海兰女士、张菀洺女士及 汪勇先生 3 名委员组成,均为独立董事,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 郭海兰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且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 作职责的专业知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 要求。

报告期内,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 并完成取消监事会和监事的相关工作,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权。

二、2025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
历次会议的召集、提案、召开、表决、决议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规范运作。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名称 会议内容

第八届董事 审计委员会专门召开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的沟通会议,与会计
2025 年 3 会审计委员 师进行充分沟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
月 21 日 会会议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报告》等相关议案。

第九届董事 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2025 年 4 会审计委员 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认为候选人的教育
月 17 日 会第一次会 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
议 要求,具有履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能力,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九届董事 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2025 年 4 会审计委员 二次会议,对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认真审核,会议审议通
月 29 日 会第二次会 过了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数据》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 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2025 年 8 会审计委员 三次会议,对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认真审核,会议审议通过
月 26 日 会第三次会 了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数据》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 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10 会审计委员 第四次会议,对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认真审核,会议审议
月 29 日 会第四次会 通过了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数据》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各位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各期财务报告,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 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监督。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均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公允反映了公司经 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因重大 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和导致非标准 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事项。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 行认真审查,认为该机构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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