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目录
目录...... 1
释义...... 2
引 言...... 5
正 文...... 7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7
二、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 9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 10
四、发行人的设立...... 14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15
六、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6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 18
八、发行人的业务...... 19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19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20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21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22
十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章程制定与修改...... 22
十四、发行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22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23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及财政补贴...... 23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技术标准...... 24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25
十九、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25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25
二十一、对发行人募集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26
二十二、结论...... 26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精达股份、股份公司、
指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发行人
A 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人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对象
本次发行 指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
实际控制人 指 李光荣
特华投资 指 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华安保险 指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特华 指 广州市特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铜陵精达漆包线有限公司(原铜陵精达里亚特
铜陵精达 指
种漆包线有限公司)
精达香港 指 精达香港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4]230Z0137 号《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 指 容诚审字[2025]230Z0155 号《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6]230Z0776 号《审计报告》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23 年、2024 年和 2025 年
现行有效的《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
《公司章程》 指
司章程》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股东会议事规则》 指
议事规则》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议事规则》 指
议事规则》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监事会议事规则》 指
议事规则》
中国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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