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6-15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公司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京能集团”)申请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额度:人民币 1.128 亿元。
具体委托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京能集团发生过两次与本次关联交易
类别相同的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京能集团申请 3,000 万元及
1,0472.76 万元委托贷款,上述交易是为了满足国有资本经
营预算资金使用规定。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6 至 2017 年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控股企业申请取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1.14 亿元,其中:“京能秦皇岛 2×35 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1 亿元、“京能电力三维数据云平台研发项目”300 万元、“岱海发电 600MW 亚临界纯凝机组锅炉升温改造创新应用项目”800 万元、“京能十堰热电三维数字化电厂项目”300 万元。
除京能集团根据持股比例直接以增资方式拨入京能十堰热电120万元外,剩余 1.128 亿元均以委托贷款形式拨入公司,待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事项时,转为京能集团的股权投资。鉴于上述委贷已到期,公司拟继续向京能集团申请将 1.128 亿元委贷延续三年。
根据财政部《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暂行规定》(财企〔2012〕
23 号)的要求,企业集团母公司将资本性财政性资金拨付所属全资或控股法人企业使用的,应当作为股权投资。母公司所属控股法人企业暂无增资扩股计划的,列作委托贷款,与母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在发生增资扩股、改制上市等事项时,依法将委托贷款转为母公司的股权投资。
因 2017 年至今,公司一直未发生增资扩股事项,为满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使用规定,拟申请将京能集团向公司发放的 1.128 亿元委托贷款到期后继续延续三年。待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事项时,再转为京能集团的股权投资。
京能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京能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京能集团发生过两次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同的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京能集团申请 3,000 万元及 1,0472.76 万元委托贷款,上述交易是为了满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使用规定。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郭明星
注册资本 2,208,172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 2 号甲天银大厦 A 西 9 层
成立日期 2004 年 12 月 08 日
经营期限 2054 年 12 月 07 日
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及经营管理;能源供应、管理;能源项目信息
经营范围 咨询;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能集团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京能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公司本次向京能集团
申请委托贷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
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京 能 集 团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为
49,343,694.87 万元,负债总额为 31,719,477.06 万元,所有者权益
为 17,624,217.81 万元;2024 年度营业收入完成 9,724,399.65 万元;
利润总额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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